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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其浩作品专辑

青梅煮酒论英雄

 

    渔人与酒有无关系?要我说,也有,也没有。说其有,是说懂得享受的渔人,出渔期间,恰到好处地与友人小酌一番,是能够长精神,添豪气的;说其无,不是说其中不善饮者占有一定比例,而是说,酒与渔人没有必然的内在的联系,它顶多是作为旅行休闲中的一个调剂气氛的不可或缺的物品。

引起这番话头的是我于19933月发表在《杂文报》上的一则杂文《青梅煮酒论英雄?》,题目是设问句式,便有对所提问题存在置疑的意思。在此之前,该报刊载《杂文与酒》一文,非常武断地下了这样的定义:凡写杂文的必不喝酒;凡喝酒的必写不出理性的杂文来。我闻后,即写此文反驳,阐明杂文与酒并无内在的亲疏关系,并因此辩解道:将不怎么喝酒的杂文作者视作杂文界同仁的一个特征,难避以偏概全之嫌;其次,说醉眼朦胧做杂文,“绝对会缺少一种理性色彩”,多少有点儿瓜田李下的味道;再其次,劝酒量大而又酒瘾超常者莫去弄杂文,未免失之公允。

将话题推广开去,我便自然而然地想到渔人。你能够说,不会喝酒是渔友的一个共同特征吗?如果再进而过头地奉劝饮酒有海量的渔人不要去玩操竿垂钓的把戏,那肯定会被视作杞人忧天,是要讨人赚的。所以说,凡事得看对象,凡说事儿,切忌把话说绝了。要我说,渔人喝酒不是他的错,渔人不喝酒也不见的就是他的清纯,能饮与不能饮与能喝而不喝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前者不可强求按一个模式去行事,后者得兼顾其心情与意愿。至于说,能喝不喝也不对,那是酒席上的调侃之语,千万当不了真的,倘较真起来,就容易犯我这个人的臭毛病:人太爽直,往往被人一激,明明只有4两的酒量,也要充好汉地喝到8两。因而,结局也常常不妙,不是酒话连篇,就是醉卧花圃(吾住宅区前有一大块绿地,凡遇喝高时,归途中常得在此呆好一会,待酒醒后方敢斯文体面地回到家)。

去年10月到昆明开会,顺便到大理、丽江一游,有好几回喝到一种叫青梅酒的酒,其度数低,入口甘甜清香,细细品之,觉得有点像南方的小家碧玉,温婉可人,全然不似前些年路过哈尔滨时与友人喝60度的北大荒酒,喝着喝着,便热血沸腾、豪气冲天。于此我想,诗酒作为旅途之点缀,二者缺一不可,一个较有品位的驴人,会吟诗作赋诚然极佳,如果又能四处品尝到不同风味的佳酿,则更妙。进而言之,酒于旅途,或者说酒于人生,均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倘无此君,旅途甚或人生,均要黯然失色矣。

写到这,谅读者诸君已经大致明了我的意思了,即:作为有品位的渔人,身边缺了诗书,就像少了灵魂;缺了茶与酒,就好比少了解乏和振兴的手杖(我的这个比喻不知是否贴切)。无魂灵,就剩下败絮其中的躯壳,无手杖,就暴露出独缺养分的无所借势的超负荷的躯体,二者终究俱不完美矣。当然,于此我也得声明一下,在下未拿任何酒厂的广告费,并非在为其做宣传,而是想真真实实地告诉诸位渔友,酒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也不是坏东西,好孬全在于你自己把握。说到其好处时,诚如年前我发表在《讽刺与幽默》报的小文所述:酒,一是亲情的融洽剂,二是有骨质诗文的催化剂,三是壮行色的好东东。此文刊出,被多家媒体转载,谅想引起了圈内人的共鸣罢。而说到其坏处,我在醉后所作的《感觉》一文中也有交代:“醉酒的感觉真的很不爽,其心跳重如鼓捶敲击,欲呕不呕,叫人痛不欲生;或者呕吐呈翻江倒海之势,断断续续,将那一肚子美酒佳肴尽数冲喉而出,待‘风浪’甫定,人则像被秋风扫过的落叶,枯萎乏力。有的醉酒则深捂不呕,眼冒金星,头重脚轻,步履蹒跚,意识混沌,说倒就倒,倒下后一时半会起不来。路人见之,谓之酒鬼,然后掩鼻而过。如此落魄,如此狼狈,局中人酒醒后,大约懊丧者有,回头者少。这就是酒的魔力。”

我心目中的真正的渔人,常被我谓之为超凡脱俗的高人,相信他会明白我的“能喝不喝也不对”的苦衷,亦相信他对我对适量饮酒能够给略嫌寂寞的间或性的休闲垂钓生涯注入活力的倡议能够认同。

青梅煮酒论英雄,那是老早以前的事儿,我等平头百姓,不敢充什么好汉,但求平安度日,能够偶尔青梅煮酒论鱼获(包括诸多的渔之感受),就挺知足的了!

                                                   2008-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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