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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其浩作品专辑

食人鱼与食人人
 

    只听说有一种食人鱼,个儿不大,但牙齿坚硬,异常凶猛,见着什么都吃,其中也包括人;没听说朗朗的乾坤中竟然还有一种食人的人,其视吃人肉为乐事,令人毛骨悚然。然大千世界,什么事都会发生——据1月10日《泉州晚报》报道,1月8日该市晋江池店发生一起肢解死胎案,说的是四川籍男子陈某发现市区某医院一垃圾堆内的一个包装袋里有两个死胎儿,此人从小深信婴孩胎盘能治“百病”,于是捡回家去,由其母亲杨某和其大嫂董某取出刀具,肢解胎儿尸体,取下胎儿手臂和小腿上的肉,后由杨某及其两名曾孙分食。人性泯灭,手段残忍,叫人不忍卒读,故编者在编发此文时,为表愤慨,特意制作了这样的标题:《肢解死胎案揪人心肝 蛇蝎老妇竟食胎儿肉》。
    于此个案看,老妇杨某是够心黑手毒的,连同类的人都敢吃,可谓野蛮至极,然始作俑者却是其儿子陈某,他的“吃孩子肉包治百病”的思想,看来确乎是根深蒂固的,以至于一有机会就要尝试一番,就好比西天各路妖怪争着要吃唐僧肉一样,为的就是所谓的“延年益寿”。让人感到更为可怕的是,据说持有陈某同样思想的人,在农村某些地方还大有人在,新中国成立都五十多年了,可是封建迷信沉渣泛滥,丝毫未得到遏止。奇怪的是,农村中一方面庙堂林立,人人吃斋信佛,一方面又愚昧凶残,嗜噬成性。可见一心向佛,积德修善是假,损人利己,弱肉强食是真。成天求菩萨保佑,而其却违背佛教宗旨,为非作歹,菩萨如何保佑他?其实不单是农村,就是在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封建迷信及愚昧无知,照样盛行得很。这里聊举两个例子:一是“挂历效应”。如今的城里人,其迷信程度并不亚于农村人,早些年盛行美女挂历,而今美女不太吃香了,斜刺里冲出一批老古董来,极受欢迎——每张月历乃至每个日子都印着“宜”与“忌”的字样,例如今年1月3日为“日值岁破,大事不宜”;1月6日忌“祈福、求嗣、嫁娶、移徙”。此老套与二诸葛的“不宜栽种”及三仙姑的“米烂了”,何其相似乃尔!每日的宜与不宜,让人有一种活人给尿憋死的感觉。二是与前述的食婴儿肉治百病的观念颇似,城里人就很时兴吃人的胎盘,说是此物食之,能治胃病,因而此物行情看涨,十分紧俏,你与妇产科的医生、护士关系不铁,就轻易弄不到此物;当然,有的地方的医院有经济眼光,对供不应求的胎盘,干脆明码实价地进行拍卖!而其主人——产妇则无权过问和处置此物。我想,作为产妇,对从自个儿身上掉下来的肉,被那些道貌岸然的同类一口吃了去,大约是要恶心许久的;作为旁观者,仔细一想,也疑窦顿生:这吃人的胎盘与上述的吃死婴儿肉,究竟有何区别呢?难道不是同出一辙么!
    所以说,一旦失去道德标准约束的人性,大概与兽性无异;不同的是,人较之低级动物要狡诈得多,食了人肉吃了人的胎盘,说是为了治病,就是不肯轻易承认自己是残忍的。说到底,这是人性的悲哀。
    同时,值得一问的是,医院是如何管理死婴的?似上述那家随便处置死婴的做法,就叫人很不是个滋味,陈某等三人因捡因烹因食死婴而被抓,医院因疏漏而造成的这一惨剧,是不是也应该受到良心上的谴责?再者,食人者要受到法律制裁,吃人器官(胎盘),则可以心安理得,这是不是有悖常规?再其次,医院是否有权处理产妇的胎盘?将其当作商品出卖,不是侵犯了产妇的利益是什么?!
    不知怎的,最近有关食人鱼的报道常见诸于报端,对其之做法无非是见之即消灭之,目的是为了叫其灭迹,不让其再去危害它的同类和异类。由此推及食人的人,光对其绳之以法是远远不够的,关键的一点是要继续下大力气去抓好破除迷信的教育,而这种教育则得借重于整个民族的文化的提高,基此才能谈得上公民素质的提高。 
                                                               200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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